英國《租客權益法》5月1日正式生效,係英國近四十年最大嘅租務改革。小弟最近同唔少業主傾過,發現反應兩極:有人急於放賣離場,有人趁機加租鎖定回報。

新例一出 業主急售一了百了?

新例生效後,業主最大嘅衝擊係失去Section 21「無過失驅逐令」。業主今後必須依賴Section 8,提出欠租、滋擾等法律認可理由驅逐租客。仲有,若業主想以「自住或出售」為由收回物業,新租客入住後頭12個月受保護,之後仲要俾足四個月通知——靈活性大幅下降。

面對新規,有調查估計約四分一業主計劃放售至少一個物業。小弟有客就係典型例子:2015年以£55萬買入,今年因為擔心新例,急於出貨,標價£52萬,結果收到買家出價£46.5萬。事實上,呢個單位嘅租金回報一直約4.77%,放租回報唔算差,根本唔係非賣不可。唔單止蝕返買入價,十年持有換來嘅係虧損而非回報,仲要面對代理佣金同律師費。恐慌賣樓嘅代價,往往係自己嚇自己嚇出嚟嘅。

仲有一點業主要留意:5月31日前,所有業主必須向現有租客派發政府指定嘅《租客權益法資訊表》,唔可以只發連結,要提供PDF文件本身,違者可被罰款。

趁租盤減少 趁機加租實掂?

另一批業主嘅反應完全相反:趁新例生效前後,主動調升租金,鎖定更高嘅租金水平。
新例規定業主每年只能加租一次,並提前兩個月通知。租客收到通知後,可以向租務裁判所挑戰加租幅度。加租程序比以前更複雜,部分業主因此選擇盡快調整至市場水平,務求「一次到位」避免日後受更多掣肘。

小弟團隊最近就遇到呢類情況:有客戶單位本身月租£2,780,租客退租後,業主要求我哋以£3,250重新招租。從市場角度睇,呢個決定表面上有根據:租盤供應收縮,倫敦租金2026年預計繼續溫和上升約3%。但問題係,£2,780其實已經係同區同類型單位嘅租金高位,£3,250要求已經超出市場水平,搵租客難度大增。結果查詢多,但出價嘅租客少,單位持續空置,每日都係損失。

「一次到位」嘅前提,係真實反映市場水平,唔係獅子開大口,否則空置成本隨時蝕過加租帶來嘅收益。

小弟點睇:新例唔係亂嚟嘅藉口

兩個客例嘅結局,其實係最好嘅說明。急於放賣嗰位,舊租客3月尾已搬出,單位而家仍然空置,未有新出價,又唔想以低價成交,空置期嘅按揭同管理費每個月照跑,心理壓力更唔在話下。急於加租嗰位,4月頭租客搬出後睇樓查詢多,但願意出價高過£3,000嘅租客少,單位同樣每日產生空置成本。

放賣有放賣嘅理由,加租有加租嘅原因,但兩樣都要建基於真實嘅市場數據同清晰嘅投資目標,唔係被恐慌或者貪心主導。識得冷靜分析、計清楚數字嘅業主,反而係最終嘅得益者。如果你而家正考慮放賣或者加租部署,不妨聯絡小弟傾下!


Jackey YEUNG(英倫管家仔):

Jackey 專注於英國房地產投資策略,長期為業主與投資人提供具前瞻性的市場分析與實務建議。Jackey曾任商業財經新聞記者,藉財經背景與市場觀察力,將政策、數據與趨勢轉化為投資建議。透過結合新聞專業與第一手市場資訊,協助讀者在瞬息萬變的英國房地產市場中,做出明智決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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