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以及工信部近日聯合發布公告,正式宣布調整節能汽車與新能源汽車的車船稅優惠政策。根據最新規定,自2027年1月1日起,內地將正式取消對節能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稅的政策;同時,純電動商用車、插電式(含增程式)混合動力汽車,以及燃料電池商用車的免徵車船稅優惠亦會一併取消。
三個部門的有關司負責人解釋,車船稅屬於財產稅的一種,依法對車輛、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每年進行徵收。其中,乘用車主要按照排氣量大小分檔設置稅額,例如:排氣量1.0升以上至1.6升(含):每年稅額幅度為300元至540元人民幣。排氣量1.6升以上至2.0升(含):每年稅額幅度為360元至660元人民幣。
回顧歷史,內地為了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,自2012年起對符合條件的節能及新能源車輛實施了車船稅優惠政策。隨着近年內地新能源汽車市場逐步邁向成熟(新車銷售佔比已突破五成),產業已具備充足的自我發展能力。因此,恢復對上述四類車輛徵收車船稅,將有利於促進稅收公平,並更能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。